2017年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(简称省“双创计划”)按照稳定规模、提升质量、优化结构的要求组织实施,重点支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等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引进人才。
一、项目类别
1、双创人才
包括创业、企业创新、高技能创新等类别。
2、双创团队
包括科技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诺贝尔奖获得者、外国院士等类别。
3、双创博士
包括创业、企业创新、企业博士后、世界名校等类别。
二、资金支持
1、双创人才
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300万、100万、 50 万元资金资助,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得低于30%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
2、双创团队
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 300 万元-800 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,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 30%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
3、双创博士
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 15 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双创人才
(1)创业人才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、创新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学位(高技能创新类学位可适当放宽);
(2)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(1962年1月1日后出生),境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。
(3)申报人应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,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低于3年。
(4)创新类人才从引进工作次月起,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,且申报单位符合四类资质之一。
(5)创业类人才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在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,且实际出资占股不少于30%或是自然人**大股东。
(6)申报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、税务、社保等注册登记手续,并缴纳社保费。
2、双创团队
(1)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、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,且团队成员均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。
(2)团队成员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、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;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,或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。
(3)团队领军人才还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、发达国家院士、我国“两院”院士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专家、长江学者特聘教授、国家“杰青”、新世纪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获得者、国家“863”“973”首席科学家,或者江苏省“双创计划”、“江苏特聘教授”、“江苏特聘医学专家”。以上各类均包括2017年新入选者。
(4)团队应自2014年以来(含2017年),获得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支持,诺贝尔奖者、外国院士获得地方或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资助项目支持,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无偿资助项目支持。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或者主要参加人员(列前15名)。
(5)申报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、税务、社保等注册登记手续,并缴纳社保费。
3、双创博士
(1)申报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;企业创新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、创业类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、企业博士后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(2)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次月起,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;企业博士后类从进站工作次月起,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5000元;世界名校类博士须全职引进、并已缴纳社保。
(3)创业类人才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创办企业;创新类人才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,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低于2年;。
(4)创业类人才,在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中,申报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。
(5)申报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、税务、社保等注册登记手续,并缴纳社保费。
四、申报要求
1、截止时间
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
2、申报方式
通过“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”(http://www .jsrcsb.cn)进行网上申报。
3. 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。网上申报完成后,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,包括申报书、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,签字盖章后提交。
五、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
中国医药城组织人事局负责申报咨询服务
联系人:刘李超
联系电话:0523-80818895、15161069093
联系地址:中国医药城CMC大楼316室